我院主持编制《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森林城镇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2011年11月11日,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邀请有关专家对《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森林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评审。与会专家听取了编制单位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以下意见:(1)创建森林城镇是建设森林浙江、丽水大森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于科学指导丽新乡开展森林城镇建设,增强森林碳汇,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山水型森林城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念先进,“一心、一轴、四区、多廊、多点”的森林城镇建设总体布局合理,建设目标可行,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依据充分,符合《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建设规划编制纲要》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3)《规划》提出的建成区绿化、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廊道建设等六大重点工程,特色鲜明,符合丽新乡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评审组同意《规划》通过评审。建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抓紧报批实施。
生态所 李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