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编写的《海宁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2011年10月28日,海宁市人民政府邀请了省林业厅、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和海宁市创建省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对我院编制完成的《海宁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经质询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1、《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海宁”为目标,以森林城市创建为抓手进行编制。该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海宁市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2、《规划》在深入分析海宁市森林城市建设现状、发展优势的基础上,提出的森林城市建设目标、总体布局和近期重点建设工程,符合海宁市实际和森林城市创建要求,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
3、《规划》明确了森林生态网络、森林生态文化、森林生态保护三大体系的建设任务;重点突出了近期实施的七大重点建设工程,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
评审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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