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科院科研综合楼室外工程(一期)
招标说明书
一、说明与要求:
1、工程名称:省林科院科研综合楼室外工程(一期)
2、建设地点:杭州市留和路399号
3、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85万元(含总承包商3%的配套服务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6、资质要求:房屋建筑三级
7、招标范围:
(1)省林科院科研综合楼室外工程施工图;
(2)省林科院科研综合楼给水消防总平面图(计算林业生物技术中心轴道路以西部分计算);
(3)省林科院科研综合楼综合管线图电缆管(井)部分(圈图部分);
(4)省林科院科研综合楼水泵房管道平面布置图;
(5)省林科院科研综合楼排水平面图已实施的排水管、窨井调整;
(6)挖掘电缆管线的路面修复。
8、工期要求:50天。
9、水池、水泵房、泵房管道、电气安装、围墙等,暂按6万元报价,水泵甲供。
10、电缆由甲方安装。
11、景施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施工图和现场踏勘自行计算,安装部分提供工程量清单按实结算。
12、原有排水管、窨井调整的工程进入报价。
13、原路面挖掘、土地平整、建筑垃圾和废土外运进入报价。
二、结算方式和竣工资料
1、工程结算方式:景施部分工程量和单价不作调整,安装部分单价不作调整,人工、材料等费率不作调整,设计变更除外。
2、竣工10日内提交4套竣工图、材料质保单和技术资料。
三、报名、踏勘现场
1、2010年12月9日16:00前到省林科院7#楼101室报名,联系电话:87798102,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资料费300元,领取招标说明书和施工图。
2、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联系电话:87798218
四、标书、投标、开标和评标
1、商务标、技术标合一,正本壹本,副本贰本。标书中必须含预算、单位资质证书(盖章),密封盖骑缝章,否则无效。投标代理人委托书。
2、投标书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4日15:00前送到省林科院7#楼105室,2010年12月14日15:00开标。
3、由省林科院组成的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询标,合格的最低标为中标单位。
4、有下列情况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报名后不参加投标。
(2)无预算(盖章)、无单位资质证书(盖章)、无密封盖单位骑缝章、无投标代理人委托书。
(3)中标后一周内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
5、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即可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一周内,按照招标说明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签定后按中标价的15%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资料合格移交后方可退还。
六、设计变更调整
设计变更价格调整,有投标价的参照标书,其余套03定额,总价优惠15%。
七、工期违约
因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期延误的,逾期每天罚款伍佰元整。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开工后预付工程款20%,工程量达到50%经甲方验收后支付工程款30%,工程验收合格后再付工程款35%,审计后15日内付清工程款。
九、质保金
1、质保金为结算审计价的5%。
2、质量保修期满一年后30日内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3、质保金不计利息。
十、审计
1、结算由发包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审计。
2、审计费的支付方式:以审定价为标准,超出±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由乙方承担。
3、审计费先由发包方支付,承包方承担部分从工程尾款中扣除。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