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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浙江物产长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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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25日,我院与浙江物产长乐实业有限公司在余杭区长乐林场举行了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物产集团、浙江物产长乐实业有限公司和我院等4家单位的20人参加了此次签约仪式。会议由浙江物产长乐实业有限公司王洪林董事长主持。签约仪式上,浙江物产长乐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建忠首先介绍了长乐林场和物产长乐实业有限公司的改革发展历程和今后发展规划,我院柳新红副院长介绍了我院与长乐林场的合作背景和合作内容。随后大家就今后合作进行了交流座谈。

    浙江物产长乐实业有限公司是由具有100多年历史的余杭区长乐林场改制而成,由世界500强企业浙江物产集团控股。我院与余杭区长乐林场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就一直开展合作,为本次战略合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签约仪式上,我院汪奎宏院长与浙江物产长乐实业有限公司王洪林董事长现场签订了“合作共建林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意向协议”、“科技林业战略合作协议”、“紫薇和樱花种质资源保存及新品种选育”等三份战略合作仪式。今后双方将在木本花卉种质资源保存与新品种选育、彩叶乔木树种种质资源保存与新品种选育、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生态公益林提质和生态效益监测、珍贵彩色健康森林建设和改造、森林保健康养机理和功能研究与应用示范、3000亩高科技林业示范园区建设等方面全面开展科技合作。

    浙江省林业厅杨幼平副厅长和浙江省物产集团王挺革董事长到会并讲话。杨幼平副厅长向双方的这次历史性合作表示祝贺,希望双方通过合作,把长乐林场建成浙江省国有林场的排头兵,建成森林资源和森林种质最优良的基地,并力争成为林业科技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和林业经济发达区。浙江省物产集团王挺革董事长认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践行习近平主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一次具体行动,科技的注入将使浙江物产长乐实业有限公司的的发展迈上新台阶,公司将继续坚持“对生态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发展原则,把本次协议尽快落实到位,在组织措施和人力财力上给与保障,力争把长乐林场打造成为国有林场的示范和排头兵。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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