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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因工作业绩突出再次受省林业厅表彰

20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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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院因工作业绩突出,被省林业厅评为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度考核优胜集体,院党委书记、院长汪奎宏获得考核优秀个人。

    2014年,省林科院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创新与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新立项目38项,合同经费2014万元,其中财政经费1929万元。完成验收项目28个,主持完成的4项科研成果获科技兴林奖励,获得一批新的知识产权。二是推广与转化水平显著提高。“机制棒自燃式炭化窑”等一批专利直接转让给企业投入生产。活性炭技术出口泰国再次创汇。一次性与杭州华海木业有限公司、浙江亚盛地板有限公司等签约合作项目13项,经费突破160万元。另外,与浙江景宁大新食品有限公司、临海市等60多家企业、政府部门共建研发中心或提供技术支撑。科技特派员工作业绩突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批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被科技部任命为“第二批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三是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条件。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先后推荐了一批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先进个人、浙江省青年拔尖人才、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等,部分已经获批。科技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基础条件日臻完善。四是开发服务创收成效显著。规划设计、技术服务、分析测试、资产创收、人才培训等各类创收合同经费达800多万元。五是加强管理扩大交流。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建章立制巩固路线教育成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干部活动。

    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围绕“总目标”上、在落实“总任务”上、在把握“总动力”上精准发力、阔步前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切实承担起科技助推“两美”浙江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使命,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26号文件精神,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切实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弘扬森林生态文化。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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