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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新闻

我院认真开展科技项目经费专项检查整改

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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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科技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管,进一步提高使用绩效,200946月省科技厅委托1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39家省属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2006年至2007年项目经费和29家三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10月份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要求对科技项目经费专项检查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浙科发条[2009]196号)要求,我院针对专项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召开院班子会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提出了整改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整改:

一是针对到期未验收项目的整改: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所在研究所,及时验收到期项目。同时,职能处室进一步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及时进行通知,对逾期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停止其申请项目。

二是针对经费支出超10%部分的整改:我们对每个项目的负责人都发放了经费支出记录本,每个项目根据合同规定的预算列支,每次支出都进行认真记录,做到项目管理与实施人员都心中有数。对超过合同规定预算的不予报销,对于个别项目确需调整经费结构的,将及时向省科技厅进行经费调整申请。

三是项目经费开支中管理费按照当年实际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在规定的比例内分摊计入;对于直接用于项目实验的水、电等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数量及单价计入科研成本。同时对我院的财务管理办法及科研管理办法及时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院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了项目成本核算及资金管理。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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