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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由省林业标技委组织的省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咨询会在临安召开。我院承担的《实木地板用材名称标识规范》(DB33/T 393-2013)标准通过了实施效果评估,并受到与会领导、专家的肯定,一致认为该标准实施成效显著,对行业规范作用明显,专家组建议进一步扩大应用领域。
该标准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全省实木地板的用材名称,为浙江省各级政府监督抽查和消费争议处置的提供了重要依据。其成果为国家标准GB/T15036.1-2018《实木地板》提供了百种用材名录,被采纳程度高达96%,为全行业提供规范性资料,充分体现了与标准间的协调性、互补性。实施中,收集并整理鉴定了百余种实木地板用材,制作了标本100套、编印了百种用材介绍1000多册,推广成效显著。每年可为行业减少因木材名称标识错误而引发的纠纷数十起,直接为行业企业挽损累计达1200余万元。
该项目由我院方崇荣正高级工程师牵头组织实施,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网络调查等方式对实施效果开展评估,从行业规范、政府监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评估。该标准紧密结合我省特色产业优势,对促进区域标准化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了广大会员企业的标准化和法规意识。
(竹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