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为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要求及全国林业和草原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苏沪浙皖三省一市林科院经友好协商,在江苏南京启动成立长三角区域林业科技战略合作联盟。院长江波参加区域一体化林业科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
按照联合攻关、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升区域林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要求,一是着力开展长三角区域林地空间规划协调推进。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构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协调优化林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发展布局。二是着力开展长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构建技术研究。明确区域主体功能区定位,联合编制长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总体规划,联合开展森林城市群树种选择、结构配置、空间布局及功能评价等技术研究。三是着力开展长江沿岸景观防护林构建及生态修复技术研究。针对长江沿线地貌特点和沿岸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需求,联合开展适生树种筛选、景观防护林模式配置、低效防护林质量精准提升、湿地生态修复以及生态系统监测评价等研究。四是着力开展长三角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技术交流与合作。在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检疫封锁、疫情扑灭等措施上,互相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五是联合开展项目申请、成果转化和科技奖的申报。联合申报国家各类科研项目,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联合向国家和省(市)申报科研奖励并开展成果转化和成果推广工作。
长三角区域林业科技战略合作联盟设立理事长单位,理事长单位由苏沪浙皖三省一市林科院轮流担任,一年一换。理事长单位负责构建区域科技合作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联盟成员间及对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