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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建立百乡千村兴林富民示范工程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浙江省林科院根据省厅布置联系的云和、松阳、缙云和武义四县“兴林富民工程”实施乡镇和村的产业发展实际,确定了专业相近的科研人员为“兴林富民工程”专门联系人,并与2006年11月9-10日,由汪奎宏院长率科研处和四县“兴林富民工程”联系人分二组对四县“兴林富民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指导。指导组深入实施乡镇和村的现场听取了当地县林业局、乡镇和村各级领导的实施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各自的实施项目现场,对照项目材料和省厅考核办法,指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需要加强和改进措施,受到了当地各方面的欢迎。
(信息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