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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开展学习党章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200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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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根据省林业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章通知》及《关于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院积极开展了相关的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4月10日,院党委召开了有院理论中心组成员及全体党员参加的学习党章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理论学习会。会上,党委书记汪奎宏同志做了题为《学习党章,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主题发言。他从“党的性质的与时俱进”、“共产党员永远是人民的普通一员”等方面向与会人员作了学习辅导,并对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学习贯彻党章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要始终把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好。因此,我院全体党员一定要在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章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勇于创新开拓,为我省林业科研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提供有力保障。尔后,院党委副书记朱光权同志传达了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新形势下明辨是非、区分善恶、分清美丑的新要求,是新世纪新阶段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标杆。要求全院党员在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中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并努力践行“八荣八耻”,促进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二是4月12日,院党委组织召开了在职各党支部书记会议。再次学习了二个《通知》,重申了学习贯彻二个《通知》精神的重要性,并对各支部分别组织学习、交流明确了时间和要求。三是各支部根据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四月二十八日前分别组织了各支部的理论学习。在学习交流中,大家表示:做为一名党员,一定要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开展工作,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特别是在科研工作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始终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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