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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新闻

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01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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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6日上午,院党委根据中共浙江省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开好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的通知》(浙直委发〔2014〕46号)文精神,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省林业厅吴鸿副厅长到会指导。林科院党委书记汪奎宏同志主持了会议。

    为了高质量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委做了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党委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重点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讲话精神;开展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知识分子、职工代表等座谈会,畅通渠道广泛征询意见建议;开展向班子成员间开展相互交流谈心等。由于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做的充分,为开好这次组织生活会打下了坚实基础。会上,与会人员紧紧围绕“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主题,畅所欲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不避实就虚、不回避矛盾,谈到实处、说到深处、点到痛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吴鸿在会议总结发言时对此次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肯定:这是一次质量很高的民主生活会,也是一次相互沟通交流的好机会。党委班子成员都能站在维护单位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的高度开诚布公,敞开心扉,认真发言,查摆问题。评议过程中充分发扬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真正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效果很好。希望省林科院党委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继续抓好学习教育, 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班子成员要先学一点、多学一点;二是要深化作风建设,切实发挥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在科技创新、科技推广和科技服务上有所作为,有所建树;三是要针对征求的意见和评议中指出的问题,要狠抓整改落实,解决实际问题;四是要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原有的好的制度,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厅党组“21条实施意见”的行为;五是要两手抓、两不误。要围绕全省林业中心工作,在“新常态”形势下,及时找准定位,及早适应,有所作为,为“两美”浙江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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