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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意见积极应对科技市场化改革新形势

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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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技市场化机制。为了主动适应科技市场化改革新形势,积极探索发展策略,结合省里相关政策文件,近日我院制定出台了《主动适应科技市场化改革新形势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背景意义、目标任务、技术攻关、团队建设、产学研用紧密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创新创业等十个部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转变思想认识,服务生产一线。科研人员是浙江林业科技创新、科技推广和科技服务的主力军、林业技术的生产者、技术市场交易中的卖方,科研项目要与林业企业、林农和林业部门的技术需求结合,研究符合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品种。要走出院门,对接服务林业主管部门、企业及新兴林业经营主体,集成推广一批具有应用推广价值且熟化度高的新品种、新技术,重点服务全省区域林业特色产业。

    二是围绕生产需求,加强协作攻关。从浙江现代林业发展和“森林浙江”建设重大需求和重点技术难题出发,针对五水共治、生态文明建设、森林浙江建设、现代林业建设、雾霾天气、林权流转、土地流转等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联合企业申报各级科技项目,协作攻关;在强化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的同时,要做好技术储备,并提高已有技术成果的熟化程度。重点开展现代林业种子种苗繁育技术、林业在防治PM2.5中的作用、林业重大危害生物灾害预警和防治、高效生态种植等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林业保水节水、面源污染治理、土壤质量提升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及推广;森林食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等;林产品精深加工与高效综合利用、机械化生产等技术研究。

    三是加强团队建设,注重推广示范。我院现有20名个人科技特派员、8个团队科技特派员和1个法人科技特派员,在竹木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食品、花卉苗木、食药用菌、湿地生态、规划设计等方面已拥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结合专业特色,合理布局科技示范基地,树立一批林业科技示范企业。如在全省积极打造安吉县竹产业、东阳市和衢江区香榧产业、龙泉市食药用菌产业、长兴县苗木产业、开化县用材林、舟山市沿海防护林等十二个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强化研究所、学科和创新团队的顶层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人才结构和科研资源配置。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载体,合理引进高层次人才,健全科技人才帮扶带机制。借助项目实施、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等工作,加强宣传,在示范基地和合作企业挂牌,在全省打造10位知名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专家。

    四是鼓励创新创业,创新绩效考核。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转化科研成果或以技术要素参与创新创业,并按照相关要求享受权益。科研人员可直接提取转让职务工作获得专利和成果等职务创新成果的转化所得收益,并鼓励支持科研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以林业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设计机制,推广类项目申报时适当向林业科技推广专家倾斜。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广的不同科研人员进行分类评价,逐步强化以科技创新绩效与转化应用绩效并重的人才培养与引进、先进评比、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奖励激励的科技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和配套政策。

    此外,该《意见》还从实施项目、横向合作、结对企业、基地建设、科技培训、成果转化益等方面对全院科技市场化改革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该《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院转型升级,解决我院科研存在的“四不”问题,切实提升我院科技创新与科技服务能力,实现我院科技强林的社会目标。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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